山东菏泽单县设立知识产权调解中心
2020-08-14 0 4 举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单县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单县知识产权调解中心于近日挂牌成立。

 

7月初,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县司法局下发《关于设立单县知识产权调解中心的通知》(单市监〔2020〕35号),明确了单县知识产权调解中心为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两单位共同指导下,负责具体开展本县内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纠纷调解工作。调解中心设主任1名,成员6名,负责受理各级法院委派、委托,行政机关委托或当事人申请调解的各类知识产权纠纷;开展知识产权调解咨询、宣传与培训工作;研究总结各类知识产权纠纷特点和调解经验,形成并宣传典型案例;以及其它与调解知识产权纠纷相关的工作。

 

单县知识产权调解中心将坚持“自愿、公正、及时、便民”原则,充分发挥社会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探索建立便捷、公正、高效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拓展快速维权渠道,依法维护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填补了单县相关知识产权调解组织的空白。(转自:菏泽市司法行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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