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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将举办国际知识产权执法峰会

国际知识产权执法峰会将会在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3日期间于瑞典的斯德哥尔摩举行。 此次会议将会由瑞典专利注册局(PRV)、欧盟委员会以及欧盟知识产权局共同举办。 PRV和瑞典都为成为第四届国际知识产权执法峰会的东道主而感到无比自豪。 此次峰会将会让欧盟以及全世界的重要决策制定者、执法机构、跨国公司以及其他相关的组织齐聚一堂,共同商讨改善欧盟和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的方式。 有关各方可随时关注上述峰会的最新消息。【转自:保护知识产权网】

2020-08-12 19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小微企业

近日,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通过“知融保”向小微企业北京弋宸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发放信用担保贷款200万元,有效解决了企业资金难题。以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融资,正成为北京大力扶持中小微科创企业的重要手段。 北京弋宸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典型的科技型、轻资产小微企业,成立于2012年,专业从事航空航天检测保障领域相关工作。受限于没有有效的实物担保措施,弋宸时代和中行北京分行一直没有授信业务合作。5月,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产品“知融保”,该产品专门服务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轻资产公司,无需实物担保,仅凭知识产权即可获得融资。 中行北京分行了解到这一新产品信息后,向担保公司介绍企业经营情况,提供企业高新证书和发明专利等,与企业和担保公司多次召开三方电话会议,制定了服务方案,最终确定为企业提供200万元“知融保”信用担保贷款,仅用4天时间完成从上报审批到贷款发放的全部环节处理,解决了特殊时期企业的资金缺口问题,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支持。【转自:北京日报】

2020-08-12 12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召开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

日前,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召开工作座谈会,共同推动全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天津市东丽区和滨海新区分别介绍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6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别进行了介绍。会上,各方就如何找准自身定位,协同做好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如何发挥区域先行优势,带动天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整体建设进行了深入交流。【转自: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08-12 13

企业知识产权布局须用好电商投诉维权制度

“电商投诉维权有低门槛、低成本、易取证、强时效、法律效力弱于诉讼、实际效果显著等特点,在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运营过程中,应把握好电商维权机制,及时维护自身权益。”在日前举办的电商平台知识产权维权与投诉应对活动上,深圳国海智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合伙人刘军锋表示。 刘军锋以京东平台市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则举例说,根据规定,严重违规行为包括:出售假冒商品、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发布违禁信息、商品质量不合格等。而一般违规行为包括滥发信息、重复铺货、不当发布商品信息、商品价格违规、发布不当营销类信息、不当发布信息、虚假宣传、描述不符、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等。而处罚措施为警告、违规公示、商品下架、商品永久下架、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参加营销活动、 单个商品搜索降权、全店商品搜索降权、单个商品搜索屏蔽、单个商品监管、删除商品、删除信息等。 据了解,立法及司法中对投诉材料的要求为:《电子商务法》规定,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知识产权权利证明及有效的权利人信息;能够实现准确定位的被诉侵权商品或服务信息;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要求电子商务平台采取的具体措施;通知真实性的保证等。通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通知涉及专利权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要求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交技术特征或设计特征对比的说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等材料。 此外,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件在司法与立法层面上对避风港规则进行修正,主要变化有:必要措施的多元化;“反通知—恢复—等待期”规则的变化;错误通知和恶意通知的责任;专利法修改草案提高了电商平台专利投诉门槛。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反通知—恢复—等待期”规则的重大变化。刘军锋表示,《信息网络传播权条例》中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后,应当立即恢复被删除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可以恢复与被断开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同时将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转送权利人。《电商法》中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转送声明到达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将平台内经营者提交的不侵权声明转交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在2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交的人民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受理通知书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下架措施。 当前,法律法规和电商平台管理规则日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逐步加大,处罚加重,权利的稳定性和保护范围比以往更加重要。 “修炼内功坚持自主创新是长久取胜之道。”刘军锋表示,企业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新品上市前完成知识产权布局工作。运用知识产权所包含技术、产品、作品、经营等信息,促进差异化微创新。建立与专业知识产权代理人有效沟通机制。利用已经失效的公共IP(失效专利、国风故事、国学文化等)。 刘军锋表示,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是更有利于电商平台维权的专利类型,企业应避免在宣传、销售后申请,在申请前也要做必要的检索,保证能够拿到正面评价报告。此外,实用新型专利挖掘尽可能多的替代方案,布局申请。不要一味压外观设计重要功能部分则要做类似扩展设计,以做成系列申请。 “在商标布局方面,爆款出现后,尽快扩展商标注册类别。开创品类时,将通用名称注册商标。如果企业急于开店,购买商标更稳妥。做跨境电商前,先注册各国商标。将宣传文案的关键词进行防御性商标注册。”刘军锋表示,在著作权布局方面,企业应对重要设计进行强化自主设计。非重要设计部分可以是一定程度借鉴的自主普通设计(网络元素、几何元素图,尽量不用网络上直接下载的摄影图片、美术图片),借鉴公共IP形成自主设计(国学文化、国风设计、国外公共IP等)。此外,商品包装、店铺宣传、营销文案中的显著区别性图片一定要登记版权。【转自:中国贸易报】

2020-08-12 10

最高法知产法庭妥善化解21起涉专利侵权关联案件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审理3起上诉人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山东栋梁科技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系列案件时,妥善处理当事人长期维权不利、企业诉讼负担较重等问题。经主持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及时履行完毕,成功化解双方21起专利侵权关联案件,同步消除数十起后续维权诉讼,实现了知识产权案件的实质化解,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减少了纠纷对民营企业发展的负面影响,为当事人在疫情期间尽快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取得较好效果。 高新技术企业间引发关联诉讼 据了解,涉案当事人均为从事教学仪器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主张山东栋梁科技设备有限公司制造、销售的教学仪器设备同时侵害其多项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并对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因此根据涉案专利、销售对象的不同,分别提起多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诉讼。 长期维权不利影响正常经营 被诉侵权产品技术构成复杂,同时涉及多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单价达到数十万元。专利权人就各专利分别起诉,但难以证明遭受损失金额、侵权获利,尤其是无法证明各专利对侵权获利的贡献度,导致双方对相关事实认定争议较大。专利权人自2016年提起诉讼,至2019年一审判决已近3年,且因认为判赔金额过低均提起上诉。同时,专利权人还有数十起关联案件准备提起诉讼,牵连诉讼问题较为突出,导致双方诉讼成本负担较重,疲于应诉,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纠纷实质化解保障复工复产 受理案件后,合议庭全面审查关联事实,细致梳理当事人长期维权不利及纠纷难以化解的深层原因,并就案件涉及重复诉讼、个案判赔金额较低等问题报请法官会议准确定性。审判长徐燕如及时制定处理方案、充分调配人员分工,指派法官助理赵云具体负责调解,保障案件在疫情期间及时推进。经与当事人充分沟通,最终依托知产法庭的制度优势和平台作用,在最高司法层面,以解决技术类知识产权二审案件为牵引,指导当事人就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及尚未起诉的侵权案件整体达成和解协议。专利权人对于未生效案件撤回起诉,对于已生效案件不再申请执行,对于未起诉案件不再提起诉讼,被诉侵权人已经根据和解协议支付了全部赔偿款项,双方就被诉侵权产品再无其他争议。 由于案件涉及北京、浙江、山东3地,当事人应诉成本较高,受疫情影响,如等待现场谈判、签署协议将进一步延长审理周期。合议庭经与双方沟通联系,充分运用移动微法院系统,远程在线询问,推动形成和解方案,最终促成当事人在线签署和解协议。该处理结果不仅妥善解决21起专利关联案件,还同时化解了后续数十件维权诉讼。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保障民营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认可,取得较好效果。【转自:中国长安网】

2020-08-12 12

北京有个云端“巡审庭”

在庄严的审判庭里,一场与众不同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审理在有序进行着。然而,该审判庭并不在法院,也不见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双方当事人的声音从审判庭现场音箱里传出,提交证据、质证有序进行。庭外即是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下称北京保护中心)的知识产权服务窗口和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室,对案件感兴趣的办事人也可以在连接审判庭现场实况信号的会议室里坐下,旁听案件审理。这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在刚刚成立的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审理的一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庭审前,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共同筹建,位于北京保护中心的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正式投入使用。在这里,北京市各级法院均可使用安装了通信设备的“云法庭”系统,远程审理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当事人不用到现场,即能完成庭审。 据了解,建设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共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及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依托北京保护中心现有条件和资源,健全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之间的有效衔接,增进优势互补,提高维权效率,实现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向现代化迈进。 “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落地北京保护中心,是北京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协同推进的积极成果,更是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生动实践。”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潘新胜表示。 “通过两家单位的协同合作、优势互补,巡回审判庭的作用将得到充分发挥,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弥补法院网络诉讼服务的不足,并发挥巡回审判庭的辐射作用,助力优化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三庭庭长杨柏勇表示。 2020年4月,北京保护中心承担起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的具体建设工作。不到4个月时间,通过方案设计、设备升级等环节,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正式投入使用。该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保护中心将以建设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与各级法院的合作,推动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常态化开展,并发挥专业和资源优势,协同做好诉源治理、知识产权疑难问题调查研究等工作,完善“一站式”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深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设,助力优化首都营商环境。 “要充分认识建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的重要意义,发挥好巡回审判庭的作用,将其打造为知识产权普法宣传的新基地;同时,以审判庭建设为契机,将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做深做实,进一步释放审判职能作用和快保护的渠道优势,合力做好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服务等工作,发挥北京保护中心‘全链条、全方位’维权服务平台作用。”潘新胜表示。【转自:知识产权报】

2020-08-12 16

试点经验拟全国推广,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加速推进

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印发了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五项试点经验,其中“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模式”等试点经验拟在全国复制推广。 2018年6月,国务院批复商务部提出的《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等省市(区域)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根据上述试点经验内容,试点探索并实践知识产权证券化,以知识产权或者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并将此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从企业收益中剥离出来,进行闭合监管,从而实现知识产权在资本市场的价值转化,推动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有效衔接。 业内人士指出,相较于传统证券化,知识产权证券化是轻资产型企业知识产权“变现”的有效途径,最大特点在于基础资产不再是实物资产,而是无形的知识产权,有助于缓解服务贸易企业等知识、技术密集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转自:新华社】

2020-08-12 19

强化信息技术支撑 让区块链更好赋能数字社会建设

“创新基础设施将重点支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产品研制,具有鲜明的科技特征和科技导向,势必将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本身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其赋能水平。” 新基建风口下,区块链从业人员也迎来了正式“头衔”。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正式向社会发布“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区块链应用操作员”等9个新职业。区块链技术作为可以引起生产关系深刻变革的颠覆性新基建技术,其从业人员技术工种有了更详细的区分。 区块链是构建数字社会的基础设施之一,也被视为新型基础设施,可以通过构建新的信任机制,大幅拓展信息技术的基础功能以及应用的深度和广度。 重要引擎 进入区块链3.0时代,其去中心化和数据防伪功能开始在医疗、司法、物流、电子政务等领域受到重视。 区块链发展截至目前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区块链1.0时代、区块链2.0时代和区块链3.0时代。区块链1.0时代应用主要聚焦于数字货币;区块链2.0时代引入了智能合约技术,应用也从单一的货币领域扩大到涉及合约功能的其他金融领域;进入3.0时代,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和数据防伪功能开始在医疗、司法、物流、电子政务等众多领域受到重视。 区块链产生如此深刻的影响,源于其自身的特征与当前社会的数字化转型需求高度契合。数字经济时代将数据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在生产资料发生变化的同时,人工智能、超级计算、量子计算等新兴技术的发展也极大提高了生产力。但当前互联网模式所决定的生产关系是中心化的,作为重要生产资料的数据均以一个个“孤岛”的形式存在,流通性差,增加了管理成本,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区块链技术被认为是对生产关系的变革,是一种在不可信的竞争环境中,利用数学原理而非第三方来低成本创造信用的新型计算范式和协作模式,是对“共识人群的一种管理方式”,改变了目前整个互联网的信任机制以及诸多行业的应用场景和运行规则,可以大幅拓展人类协作的广度和深度,从而推动“信息互联网”向“价值互联网”变迁。因此,它被认为是未来发展数字经济、构建新型信任体系不可或缺的技术之一。 在改变目前区块链应用开发和部署的高成本问题方面,我国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例如,由国家信息中心等单位共同发起和建立的“区块链服务网络”目前已正式商用。它是全球首个由中国自主创新并控制入网权的基础设施网络,未来有潜力发展成为覆盖全球的区块链价值互联网,在底层架构搭建、数据孤岛治理、信息技术融合、产业生态赋能等多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成为大国重器和数字产业生态的系统构建与新基建的重要引擎。 提升赋能 区块链加速与5G、云计算等前沿技术融合,必将进一步拓展其赋能领域,提升其赋能水平。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从当前一些“区块链+”的案例来看,作为协作型技术的区块链要在3.0时代更好地赋能数字社会的建设,也高度依赖于新一代生产型信息技术及基础设施的支撑,方能发挥更大效应。新基建浪潮下,区块链加速与5G、云计算等前沿技术的融合,必将进一步拓展其赋能领域,提升其赋能水平。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新闻发布会上的权威解读,新基建的信息基础设施包括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和算力基础设施等,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可以显著提升数据的全链条处理能力。同时,新基建的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将支撑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并充分实现科研和产业的有效对接。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的协同推进将提升全社会的数字化能力,加速全社会的数字化进程,使数据这一要素更加突出,从而极大拓展区块链3.0时代的赋能领域。 除了拓展区块链的赋能领域,新基建还将进一步提升区块链的赋能水平。区块链是一项集成创新技术,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区块链本身部署在网络之上,其运行机制依赖于大量实时的数据通信,对网络设施具有较高要求。随着分布式节点数量的增加,未来区块链的广泛应用对算力的需求将会大幅提升。此外,随着赋能领域的增多,区块链面临的应用场景将更加复杂,而作为一项新技术,其本身还存在效率低、安全隐患大等技术层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解决。 从具体融合支撑机制来看,新基建将大力发展以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以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均对依赖于网络通信和算力提高的区块链发展释放出利好信息。【转自:科技日报】

2020-08-12 15